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商河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始时间:2025-02-05 结束时间:2025-03-05
为扩大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服务成本、社会公益性要求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期限: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5日
联系单位: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征集反馈渠道: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河县商中路295号县发改局收(邮编251600)
2、互联网平台将意见反馈至:商河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hanghegov.cn)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jie7771@jn.shandong.cn
4、联系电话:0531-84878636 李 杰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为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本通知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
2、《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引》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民政部门提出定价申请,经我局成本监审结合周边区县收费情况,与民政部门多次协商后,形成了本通知。
四、主要内容
(一)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自理能力评估结果按照养老机构不同星级、护理等级等,实行分级管理,收费标准如下表。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
单位:元/人·月
星级 收费 | 一星级 | 二星级 | 三星级 | 四星级 | 五星级 |
床 位 费 | 单人间 | 1000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双人间 | 700 | 800 | 900 | 1100 | 1200 |
多人间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照 料 护 理 费 | 能力完好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轻度失能 | 800 | 900 | 1000 | 1200 | 1400 |
中度失能 | 1000 | 1200 | 1300 | 1500 | 1700 |
重度失能 | 1200 | 1400 | 1800 | 2000 | 2200 |
完全失能(特护) | 1400 | 1600 | 2000 | 2200 | 2400 |
(二)照护等级的评定,应严格按照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济南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管理》(济民发〔2023〕12 号)规定执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六、解读机构
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0531-84878636
为扩大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服务成本、社会公益性要求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我局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