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共计1257件,原值5287160.5元,净值0元,家具类资产不能继续使用、设备类已无维修价值。经我局党委会议讨论商定,现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31-85088622
附件:商河县公安局资产报废明细表.xlsx
商河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