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仁镇新能源科技产业园2025年度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怀仁镇人民政府已委托中和环境监测(山东)有限公司对怀仁镇新能源科技产业园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噪声等项目开展环境跟踪监测,现对《怀仁镇新能源科技产业园2025年度环境跟踪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异议,请向怀仁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31-84910011。
附件:
2025年度怀仁镇新能源科技产业园环境跟踪监测报告.pdf
怀仁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