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进行中
征集部门: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始时间:2025-11-19 结束时间:2025-12-18
为进一步提高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现将《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为期30天
联系单位: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集反馈渠道: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科源街77号
2、互联网平台将意见反馈至:商河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hanghegov.cn)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kfqzsj@jn.shandong.cn
4、联系电话:82336577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字样)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阵地、主引擎作用,特研究制定《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起草必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为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山东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及济南市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重大机遇,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亟需制定一个系统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以明确未来一段时期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支持措施,引导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开发区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因此,制定本《实施意见》十分必要。
二、主要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的起草严格遵循国家、山东省、济南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主要依据包括:
1.《山东省开发区条例》(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山东省“十链百群万企”融链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鲁工信发〔2024〕6号)。
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
1.强化政策引导:通过系统性的奖励和补贴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励企业加大投资、扩大生产、提升创新能力,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3.优化发展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提升开发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效能,增强对内外资的吸引力。
4.培育增长动能:通过支持重大项目落地、鼓励技术创新、拓展销售渠道(如电商)、积极利用外资等多措并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强劲发展引擎。
四、重要举措与核心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
固定资产补贴奖励: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3000万元至3亿元以上)分档设定补贴比例(5%-10%)和最高限额(300万至3500万元),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并按进度分阶段拨付,确保资金效益。
年度总产值奖励:针对专用设备制造业等特定产业,设定年度总产值门槛,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阶梯式奖励,激励企业达产增效。
科技研发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在其投产后8年内,按年度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不高于15%)给予持续补贴,最高补贴额度根据投资规模设定(400万或900万元),鼓励企业持续创新。
电商年销售额补贴:针对宠物饲料加工产业,设定产值和电商销售额目标及增长要求,按电商销售额一定比例(不高于2%)给予补贴,支持企业拓展线上市场。
外资奖励:对所有在开发区经营的外资项目,按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给予2%-3%的奖励,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
五、关键词解释
为确保政策理解的准确性和执行的一致性,《实施意见》附件对“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等关键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为政策实施提供了清晰依据。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