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商河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开始时间:2025-10-22 结束时间:2025-11-22
为了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的环境管理,保障区域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营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经研究特编制了《商河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登录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nghegov.cn),通过网站政务首页下方“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shhbdqhjk@jn.shandong.cn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方案意见反馈”。
3.通过信函方式: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商河大队收 商河县鑫源路10号 (邮编251600)
4.联系方式:0531-68785010 宋义远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5年10月22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我县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商河县建设现状为基础,辅助结合规划,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打造高品质宜居县城提供基础保障。
二、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三、出台目的
商河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是环境规划目标管理、污染防治的重要基础,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对于加强重点区域声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重要举措
《划分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划分依据。主要依据环保法、噪声法、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第二部分明确了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定义。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部分明确了划分原则和划分方法。划定范围为1类和2类声功能区。共划定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32块,面积7.94平方公里,占商河县1类和2类声功能区面积的33.05%,占商河县总面积的0.68%。
第四部分明确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的管理要求及其他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执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
五、专有名词
1.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联系电话:0531-68785010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通过商河县政府网站,就《商河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或方式提出的有效反馈意见,现予以公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