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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水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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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用水单位:

根据《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各用水单位2023年实际用水情况,现将《商河县2024年水平衡测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计划》的用水单位,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报送至商河县水务局。

二、各用水单位可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测试机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编制应当严格执行《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技术规程》(DB37/T4652)、《用水单位水平衡图绘制方法》(GB/T42031)等标准规范。

三、用水单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应当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商河县水务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延期申请中应明确延长期限。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用水单位因关停、搬迁、并转等原因无法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应当于2024年3月25日前向商河县水务局提交不再开展水平衡测试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用水单位应取得商河县水务局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延期开展或不再开展。

四、商河县水务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用水单位报送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进行论证。对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复测,并重新报送。

五、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将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人:晋好强      电话:0531-84882706

电子邮箱:shxswjszb@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


附件:商河县2024年水平衡测试计划.doc

商河县水务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