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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双十一”联合购物检查

时间:2024-1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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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四亮”要求。依托山东省网络交易系统对网络平台店铺进行检查,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链接标识,如实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依法不登记主体应如实公示自我声明及实际经营信息或链接标识并及时完成更新公示责任。

二是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查看店铺界面是否亮证亮照,商品信息是否真实,有无虚假交易、刷单、刷好评等迹象。要求企业严格审核产品广告内容,销售公示的网络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规范直播销售行为。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直播营销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描述商品或服务信息,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出现“先升后降”等以虚假打折促销方式侵害消费权益行为。

四是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渠道,建立便捷、有效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