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
5月11日上午,十四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县委书记袁长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东,县政协主席张才林列席会议,县委常委出席会议。
袁长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我县当前经济工作、巩固高质量快速度发展的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县上下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全县“一三四六”工作思路和“三个勇当”的定位、地位,以全县“改革创新年”为抓手,围绕经济、人口高质量发展,以及教育、卫生事业改革行动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袁长奎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我县把今年确立为“改革创新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加快推动商河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要立足商河实际,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创新工作举措,全力破解商河高质量发展瓶颈,拓宽商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要持之以恒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持久久为功,确保改革创新一抓到底、富有成效。
袁长奎指出,《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是新起点上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规划纲要》,努力开创全县党内法规工作新局面。要加强全面学习,切实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意识。要坚持从严管理,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要做到严格执行,有力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