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对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帮扶指导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调度,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10月26日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对全县19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督导工作,同时对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此次对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泰禾有限公司、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等19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现场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要求自行对其用地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严格实施自行检测制度规范化执行,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及整改排查台账,同时对存在隐患进行排查,地下储罐、地埋式水槽、地下管线是否存在泄露或渗漏情况,生产设施的跑冒滴漏或物料的事故性泄漏与溢出等情况着重排查。
指导企业隐患整改,对于系统全面排查和日常排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隐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马上能完成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须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不等不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整改完成后,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档案并存档,同时按要求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排查报告(含排查台账)、整改方案以及整改台账,日常排查台账、整改方案以及整改台账等内容。
下一步,商河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结合国家新出台的《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相关法定义务。组织监管单位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两个指南”,便于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质量,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扎实做好土壤源头预防工作,确保土壤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