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实施方案》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县低速电动车呈现大规模增长趋势,由于非国标低速电动车无法办理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不受电子监控制约,行驶中部分驾驶人肆无忌惮,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攀升态势,严重影响了城市绿色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规范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突破低速电动车管理盲点,县公安局准备出台相应措施进行规范管理。目前《商河县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附后。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方式和途径: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商河县辖区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提交我单位(邮箱:shgajadmin@jn.shandong.cn)。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
五、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商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兴圣
联系电话:18615661211
联系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交警大队)
附件:商河县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公示发布单位:商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