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我站讨论决定,对我站电脑、相机、打印机资产进行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531-84874609。
商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