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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延长至6个月

时间:2019-01-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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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生儿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与办理参保的时间密切相关,为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到居民医保待遇,广大新生儿家长要及时关注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自 2019医疗年度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缴费期限,由出生后3个月内调整为出生后6个月内,超过6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2019年之前,新生儿(不满1周岁的孩子)参保缴费期是3个月,即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为确保新生儿能及时享受到相关待遇,请家长及时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