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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百姓》-商河县环保局

时间:2018-12-0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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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上线单位是商河县环境保护局。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县环保局尹承甫局长和县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刘祥生科长、污染防治科晋好城科长。

如果大家有问题需要咨询,有困难需要解决,欢迎拨打84863678和84864678两部热线电话,我们会请县环保局的领导为您在线解答!尹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直通百姓节目!

尹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你们好,很高兴来到《直通百姓》政务监督热线的直播间,通过电波与听众朋友们在线交流,倾听大家对环保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解决大家关心的环保问题,不断提升环保部门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希望借此机会,让大家更进一步的了解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对环保工作给予更大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环保局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主持人:环保局作为县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与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请您向听众朋友简单介绍一下我们环保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好吗?

尹局长:好的!环保局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县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环境监督执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概括起来说主要有八项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是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核有关规划、计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加强环境政策、规划、重大问题和运行机制的统筹协调职责。三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种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工作;取消上级政府及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指导本县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及放射源、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组织编制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加强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环境安全应急管理与辐射安全管理。五是负责排污费的审核征收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及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六是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标准;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定期编报全县环境质量季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七是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信息工作。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持人:尹局长,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了“2383”工作体系,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县环保局,围绕实施“2383”工作体系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尹局长:好的,主持人。今年县委、县政府明确了“2383”工作体系,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列为全县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将治霾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

生态创建方面,我县于2018年1月份获得原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正式命名,至此,自2010年9月份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来,经过四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上下7年多的艰苦努力,正式拿到了国家级生态县这块含金量极高的“金字招牌”,大大提升了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又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纳入全县“2383”工作体系,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进行部署和推进,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重点做了以下工作:4月3日,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党校礼堂召开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深化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对标“2383”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我局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原环保部下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要求,研究制定了《商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商河县2018年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计划》,并将38项创建指标未达标的14项全部纳入了2018年全县对各镇(街)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生态创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同时委托山东省环科院为我县编制《商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目前,规划文本基本完成,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内征求修改意见,正式定稿后将由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治霾攻坚战是今年我县“2383”工作体系中三大攻坚战之一。首次被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大格局和工作氛围基本形成。具体工作中:一是实施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着力督促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着力推进路检、巡检、抽检与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VOCs重点行业和企业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及排放。四是夏季禁烧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目标。五是科学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机制,督促应急响应部门、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物足量削减。六是拟定全县水泥、农药复配等行业的14家企业纳入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名单,落实应急响应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策”及错峰生产调控要求。

三、主持人:生态环境部自6月11日开始正式启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新一轮大规模强化共安排21轮次,一直持续到明年的4月28日。相信此刻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也都有所耳闻,也比较关心。请尹局长介绍一下本轮强化督查的有关情况。

尹局长:2018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此次强化督查分为三个阶段,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至2019年4月28日结束,共计21个轮次,每个轮次半个月,周末和节假日正常督查。第一阶段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重点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生态环境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第二阶段时间为8月20日至11月11日,重点是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第三阶段时间为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重点是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这三个阶段共涉及13项内容,这些内容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要求各部门和街镇聚焦靶向,将这13项强化督查内容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要把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未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这三项突出问题限期解决好。自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以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共来我县开展三轮督查,共检查我县383家污染源,生态环境部反馈8个问题,问题发现率为2.1%。按照污染类型划分。生态环境部反馈的8个问题中,涉及到扬尘综合治理问题6个,工业企业环境问题2个。没有被生态环境部“曝光台”曝光的问题。

四、除了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外,还有省级和市级督查,请尹局长介绍一下。

尹局长:省级督查是省环保厅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的专项督查。省环保厅今年组织开展4个轮次驻点督查,首轮督查5月3日起,6月14日结束。目前,我县共接到省环保厅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转办问题12个,均按时报送了《省环保厅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以及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截至目前,12个转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完成率100%。

市级督查就是泉城环保利剑行动。济南市于2018年4月16日-12月31日组织开展了泉城环保利剑行动。目前,利剑行动检查组对我县已进行两轮次的检查工作,共检查8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3家。

五、针对这次强化督查,我县作了怎样的安排部署,请尹局长介绍一下。

尹局长:面对强化督查的新形势新要求,6月11日,我县召开了迎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了督查迎查工作;6月13日下午郅颂县长督导迎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改被动为主动,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自查自纠。督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强化督查已发现问题和13项强化督查的重点检查内容,拉出问题清单,建立起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要求、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同时要同步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发现问题得到迅速处置、自行解决,决不能等督查组发现了,再被动式解决。要通过强有力的自查自纠,降低强化督查组发现问题数量,提升问题整改销号率。二是抓督查督导。计划申请县委、县政府两家督查室会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对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深入到镇街、经济开发区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建立周通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页迟迟得不到有效整改的进行全县通报,通报要详细具体,既要有问题内容,也要有负责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同时,还要搞好问题分析,对共性普遍问题提出监管建议。三是抓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日常监管和自查自纠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在督查组之前查清问题、加紧整治。加强协调县环保、公安、城管、住建和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和单位,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依法给予严厉惩治,起到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四是抓追责问责。近期,省里正在组织制定《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国家强化督查问题突出、曝光集中、整改缓慢的区域,对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进展迟缓、久拖不决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相关情况,制定量化问责办法,逐级启动问责。届时市里也要出台相应的问责办法。对于当前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用好现有的追责问责办法,一追到底,绝不姑息。五是抓宣传引导。计划联合宣传部门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切实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群众的环保意识、社会的监督责任,通过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使“散乱污”企业无处藏身,使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六、主持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从去年开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全面展开,请刘科长介绍一下这次普查的相关情况。

刘祥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

我县2017年11月23日,成立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张才林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统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同时县级财政也给予了此次污染源普查资金支持,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专职人员共5名。2018年5月15日下发了《商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按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初选,其中普查员233人,普查指导员33人。五月至六月,县普查办多次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普查清查培训,对于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规模化畜禽养殖相对较多的镇街,县普查办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解读和软件使用操作,加快清查进度。

截至目前,全县纳入普查范围的生活源锅炉共计31台,4个入河排污口,现场清查和枯水期监测工作和入户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查建库工作,国家下发的清查对象数量是3716家,新增18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经筛选纳入普查对象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共计50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共计19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计3家。

下一阶段,我县将继续加大普查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继续进行数据核查和录入工作,对污染源进行地毯式清查,全面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健全污染源管理档案,完善普查工作。

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新作风、展现新形象、实现新作为,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请问尹局长,环保局在重点打造“四个环境”,坚决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祥生:一是突出实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从快审批原则办理,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天、30天缩短为25天、12天,不让建设项目在环保部门搁置,最大程度上减少群众办理各项手续的困难和时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提升服务,加大帮扶。组织技术力量上门为企业服务,对企业在生产、治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技术改进等方面少走弯路。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为企业污染治理、技改和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的四个办法为主线,向企业大力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提升企业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助推企业长远发展。同时,为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计划7月中旬、10月上旬开展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解惑答疑,进一步树立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八、主持人:晋科长,去年以来我县针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取缔和提升改造。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概念和我县取缔提升改造的条件措施,广大听众朋友不是很了解,你能给解答一下吗?

晋好城:好的,“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直白地说,就是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管理混乱,脏乱差,无证无照或是证照不全,尤其是缺少环保手续,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有污染防治设施但不完善,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出现超标,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跑、冒、滴、漏严重)等类型的企业。“小散乱污”企业对空气、水、土壤、噪声的危害很大,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一些落后“散乱污”企业在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蔓延开来,这些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其量大、面广,其污染物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这些散乱污企业对经营者个人可能会带来一些收入、但是这些收入都是在牺牲环境的前提下获得的,这些作坊式企业无需承担环保成本,生产的产品流入市场,形成不良低价竞争,也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给正规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扰乱了市场秩序。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快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的通知》(鲁环明传〔2017〕10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关停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7])562号),2017年以来,我县以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开展了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于数量众多的散乱污企业,我县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方法予以解决,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坚决避免问题整改简单“一刀切”。根据国家规定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不符合用地条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列入清理取缔类,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具备恢复使用的条件。在一定期限内,已清理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确需原地存放的,必须落实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清理取缔后厂址需要新入驻企业的,新入驻企业必须做到各类手续齐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依法依规生产。

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符合用地条件,仅仅是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通过改造后能达到环保要求的“散乱污”企业列入整改提升类,我县对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制定明确的整治方案、完成时限,由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政府帮助企业进行改造提升。整改提升类企业必须做到厂区环境综合提升,对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等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实现企业生产过程、厂区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全面提升。企业整改提升工作完成后,经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办镇会审签字后方可依法恢复生产。

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对重点污染源的规范管理,以及对于散乱污企业的集中整治。今后,我县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科学制定企业整治措施,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对污染严重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到位;对于通过整改能在短时间内达到环保标准的相关行业、设施场所,科学制定整改整治措施,恢复正常经营,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新商河做出更大的贡献。

九、经常有群众向环保部门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和公众环保问题,但有些问题涉及到其它部门,作为环保部门,请问刘科长,您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投诉?

刘祥生:出现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群众对环境污染管理的现状不了解,因而投诉不对路。虽然环保部门对各类环境污染负有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管理部门还有很多,如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及工商等部门。很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并非由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因此尽管我们在主观上尽力而为,但客观上在解决综合环境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对此,一是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二是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综合环境问题。

十、主持人:近期有听众不断反映,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扰民的问题,请刘科长介绍一下我们如何做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刘祥生:近期我们也接到多起关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扰民的举报。我县是一个养猪、养羊、养鸡的传统畜牧大县,对畜禽养殖污染扰民的防治,我们高度重视,我们主要是通过组织畜牧、环保和相关乡镇政府加大对农村畜牧养殖污染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规范畜禽养殖,指导畜禽养殖户做好粪污综合利用和消除异味等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个是我县去年制定下发了《关于畜禽养殖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养区的“三区划定”》文件,我们将协调畜牧部门,严格执行“三区”方案,对位于不同区域的畜禽养殖户采取不同的措施分类指导,通过合理科学规划来避免污染扰民;二是在合理科学的养殖规划区内对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完善相关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来消除污染扰民;三是对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或养殖业户,要协调畜牧部门和当地政府坚强监管和引导,通过合理的选址地点留有充分的防护距离、引导规范其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的综合利用和消除异味等科学合理处置,来将污染降到最低。四是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依法予以关停。自今年8月份以来,共关停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37家。对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养殖户加大管理力度,严禁其养殖废弃物直排环境,全部要求其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和防淋防渗的粪便贮存设施。今后,我们环保部门将会同畜牧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不到位的地方,坚决制止,责成整改。

十一、主持人:刘科长,随着小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这也为那些经济效益好、污染治理规范的的企业落户我县提供了一定条件,请问新建项目如何办理环评及环保手续呢?请简要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审批的程序?

刘祥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的大小选择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直接网上填报就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写。编写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再到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环保部门批准后,项目才算有了环保手续,也就是说,项目可以开工建设了。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工作流程是:建设单位报送环评文件 → 环保部门现场踏勘→ 审核环评文件→ 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批复(取得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递交固废、噪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 环保部门审查 → 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 环保部门出具固废、噪声验收批复→正式投产、使用。这是具体的操作规程。实际工作中,我们把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全部纳入到行政审批中心,严格做到窗口进窗口出。

十二、主持人:企业投产后,是否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有无期限要求,请刘科长给介绍一下好吗?

刘祥生:项目在建设以前要进行“环评”,大家已经比较了解。对项目建成后还要进行环保验收可能还不很清楚,借此机会和广大听众朋友交流一下:

是的。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对验收期限的要求: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十三、主持人:听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都是企业自主验收,还需要向环保局提交材料吗?

刘祥生: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 4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需提交的材料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固废和噪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各2份(原件)。

十四、主持人:请问环保局的环境监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刘祥生:今年,我局在做好日常环境监管的同时,积极联系引进环保管家,力求最大限度解决企业环保难题,为企业服务。6月5日,探索指导玉皇庙镇政府与山东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安科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共同签署了“环保管家”“安全生产顾问”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县正式引入“环保管家”服务。环保管家”是新生概念。2016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环保管家”概念,《意见》指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环保管家”服务包括档案、现场管理和技术协助等内容,即摸排每家企业基本情况、核查评估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完善“一企一档”,现场检查并督促企业整改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政府开展应急响应联动、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环保管家”服务是未来环保咨询业务发展的趋势,具体表现是为政府、园区及企业提供一站式环保托管服务,统筹解决相关环境问题,提高决策科学性,有效降低环保管理成本。玉皇庙镇政府每年投入十几万元,托管全镇63家企业,“环保管家”负责企业的所有环境问题,将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缺少专业人才,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殷巷镇邀请济南达善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环保方面的专家,对全镇规模以上企业和工地进行全面“把脉问诊”,量身定制整改方案。针对专家们会诊建议,殷巷镇及时对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了整改期限,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规范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目前“环保管家”还在经济开发区、贾庄等镇积极推广。


再一个创新举措是:充分发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实行大气污染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全县13个办镇(开发区)均建立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县城区周边建立了68个空气质量微站,这些监测站能够帮助环保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本辖区的空气质量现状,实现了对本辖区监测站点空气质量进行准确分析,为空气质量的溯源提供了决策平台。我局成立了10个督查组充分发挥环境空气质量微站作用,及时检查,快速发现、处置环境问题,同时督促各办镇经济开发区安排专人随时监视辖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变化情况,依据监测数据主动开展巡查,及时消除污染问题。

十五、来电人反映,商河县玉皇庙开发区内有多家药厂,不清楚厂名,生产加工时有时会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来电人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那么,这个问题县环保局如何解决的呢?请环保局法规信访科刘科长来解答一下。

刘祥生: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异味主要是集中于开发区南区。开发区南区现有9家药企,包括7家农药复配企业和2家制药企业。这个异味主要来自于农药复配企业,因为其工艺比较简单,生产过程中虽然不产生废水,但是在复配过程中产生异味。虽然我们要求企业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但也实际存在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现象,产生一定的异味造成了扰民。对此我局和开发区高度重视,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一是对重点企业进行严管严控,对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强监管。二是对9家药企实行治污设施提升样板工程,进行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要求每个企业也制定自己的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提升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VOC)收集处理设施要完善和提升改造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制药企业都要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异味扰民现象。将来新建的制药企业,如果达不到新建提升模式,也不允许投入生产。同时也欢迎热心的群众如果发现异味扰民现象,也进行积极举报。

十六、主持人:当前,环保工作深受各级部门的重视,商河发展也离不开碧水蓝天。针对当前全县发展情况及环保严峻形势,请尹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下半年环保局的工作打算?

尹局长:一是根据上半年环保部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及时总结经验,全力做好下半年环保督察的迎查准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狠抓落实整改,确保我县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属于比较新鲜的概念,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前期制定的计划,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我县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缺少对各级网格的考核、约束办法,三级、四级网格人员环保专业基础知识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对网格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县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市首位。

总之,环保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虽然去年我县在水环境质量考核和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中均荣获全市一等奖,但相比之下差距并不大,环保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对标“2383”工作体系,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把商河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经济发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现代化省会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