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车私用“零容忍”
众所周知,公车私用问题一直是盘桓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一块顽固的牛皮癣,屡禁不止。日前,章丘区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就有两项涉及公车私用问题。公车私用“零容忍”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的坚定态度,更需要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强有力的执行。
公车私用“零容忍”需要直面问题,坚定整改的态度。公车私用缘何一直呈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反复蔓延之态?归根结底是广大党员干部未从思想上对其有深刻的认识以及侥幸心理占据上风。很多人可能认为公车私用只是体现了部分党员干部爱沾国家便宜,借此省点油钱,是小问题一个。其实不然,公车私用正是党性原则毁于蚁穴的开始,正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自我放纵的开始。更甚者,公车私用等于是将党员干部爱贪小便宜以权谋私的丑陋形象赤裸裸的展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极大损害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并且,尽管我们党一直对公车私用问题采用重拳出击、严查严打态度,仍然还有少数干部对此充耳不闻,怀着“地处偏远、监督薄弱、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从而屡次越过红线。因此,贯彻公车私用“零容忍”,根本在于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廉政责任意识,深化其 “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服务心态,真正将自己看作群众的管家,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上位者。
公车私用“零容忍”需要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于公车私用问题我们也不妨采用一些新招、硬招。例如: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上,全方位联合群众、媒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和各方媒体充当“电子眼”。同时大力推行有奖举报等措施,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摈除监控死角,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车私用现象无处藏身。
公车私用“零容忍”需要强有力的执行。俗话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自由”,杜绝“公车私用”也要依赖于严格完善的法律法规。除却党和政府应一如既往严厉打击公车私用,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外,相关部门单位也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的规章制度,同时严格部门公车管理,对待全体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对于切实需要公车出行的情况做好相关申请报备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严厉杜绝公务用车“领导说了算”的情况,这样才能从制度上遏制非公务活动动用公车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