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皇庙法庭辖区人口10万余人,管辖行政村220个,每年收案在400件左右,有正式干警4人,聘任制人员2人。即便是如此,这个法庭却年年都能圆满审结所有受理案件,无一上访、重审、改判、超审限案件。他们坚守法庭前沿,手持正义之剑,息纷止争,真心爱民,守护着这里勤劳、质朴的人民,助推着辖区的经济发展,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和辖区群众的爱戴。
一心为民 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通过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充分展示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这是该庭庭长郑元东平时向同事重复最多的一句话。
为切实服务群众,该庭法官经常上街头、入田间、访企业,向群众、驻镇企业和工商业户发放诉讼法律须知,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1月29日,玉皇庙镇信用社到该镇张名扬村发放贷款证,法庭得到这一消息后,针对农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很多当事人对于担保内容不了解的实际情况,他们便主动随同信用社人员来到张名扬村,给群众详解借款合同纠纷的条款,受到村民的普遍欢迎。
为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有冤情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该庭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其运用诉讼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去年以来,该庭共为23件案件当事人申请了缓减免诉讼费,积极提供司法救助费用达一万余元。
注重调解 “东方经验”奇葩和谐绽放
“调解是宝,案结事了”是生性儒雅的副庭长宋佳鑫的座右铭。他认为,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履行自己的职责,草率判决,当事人不服,免不了要上诉、申诉,浪费司法资源和人力物力,加大诉讼成本。为此,该庭办案人员始终把司法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发扬光大,刻在心上,从不轻易把一个个案件变成一张张冷冰冰的判决书。
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该庭不断探索和总结调解经验,创造性地总结出了胸怀“五心”,即“公心、诚心、爱心、细心、耐心”,用好“三招”,即“委托调、代理调、亲朋调”,锁定“五步”,即“审查送达调、提交证据调、证据交换调、审理前调、判决前调”的“535调解法”以及为当事人算好时间账和经济账的“算账调解法”。由于调解工作在法庭审理的各个环节中渗入,2009年,法庭共收案383件,结案356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为88%。大量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少数判决案件也做好了服判息诉工作,并狠抓案件质量,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服务大局 为地方发展高擎法律利剑
玉皇庙镇共有企业41家,年产值10亿元,上缴利税1.3亿,是全县的明星乡镇,也是纳税大镇。为优化企业服务效果,该庭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了一条措施明确、保障有力、效果到位的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保护链。在财产保全方面,该庭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对起诉并申请保全的案件,从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采用“活水养鱼”“活查封”等方法,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再是加大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力度,快速为企业收回沉淀资金。如该庭在审理玉皇庙某有限公司诉济南某化工公司一起买卖货款纠纷案件中,在查明济南某化工公司不履行合同和违约事实后,依法判决济南某公司支付玉皇庙某有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120 万元,并快速执行,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份,该庭在审理经济开发区某机电有限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般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从开庭到调解结案仅用了15天时间,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服务。
去年以来,该庭共为辖区企业化解合同纠纷80余起,指导企业签订各类合同205份,清收不良货款500多万元,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达657万元,提出司法建议15条,为辖区企业撑牢法律保护伞。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玉皇庙法庭连续4年被济南中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庭”;2005年被山东省高院命名为“五化法庭”;2005年和2006被济南中院授予“诉讼调解先进集体”,同时该庭还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庭长郑元东荣立省高院二等功;副庭长宋佳鑫荣立济南中院三等功。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对机遇和挑战,玉皇庙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方针,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在“创一流”工作中,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把公正司法的新曲、和谐发展的乐章强劲地奏响在徒骇河畔,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角落。(摘自《新商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