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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配主任1人
主要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群、文秘、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对全县文化市场监督与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出版管理工作,组织“扫黄打非”活动。
所属事业单位
(一)图书馆(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牌子)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9人,配馆长1人、副馆长1人。
主要职责:为全县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其它各项事业提供资料和文献服务;负责书刊、资料的收集、整理、流通和保存,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文化馆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5人,配馆长1人、副馆长1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及娱乐活动;做好文化艺术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创作,繁荣发展群众文艺创作事业;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比赛、调研活动。
(三)群众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人,配主任1人。
主要职责:深入挖掘整理传统民间艺术,深入开展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普及工作;围绕重大节庆日,积极推动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城乡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负责组织、培养城乡文艺骨干,不断提高演出水平。
(四)文物管理所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人,配所长1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收集、保藏文物、标本和其它实物资料;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开展文物保护科研工作。
(五)文化市场稽查队 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配队长1人、副队长1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的生产秩序;承担“打非扫黄”专项治理工作。
(六)京剧团 股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4人,配团长1人、副团长1人。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坚持“二为”方向,以社会效益为主,争创经济效益。从事京剧艺术表演,创作、挖掘、编排现代、传统京剧剧目,继承、弘扬、发展京剧艺术。
(七)文化中心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人,配主任1人。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中心的管理维护,为各种会议的召开和大型文体演出活动提供服务。
(八)旅游工作办公室 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5人,配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挖掘、保护以及旅游经营与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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