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商河 政务公开 在线办事 公众参与 公共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河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0浏览次数: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对商河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  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  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玉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  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吕兴福  县卫生局局长

  赵栾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倪少祥  县财政局局长

   孙法河  县交通局局长

  刚宪和  县公安局局长

  苏兴宝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廷茂  县民政局局长

  张本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牛登军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成金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路荷香  县外事侨务办主任

  刘培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吕兴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全县卫生系统甲型HlN1流感防控工作;编制县防控甲型HlNl流感应急预案;进行疫情监测、分析和研估;组织实施各项疾病防控措施和病原学检测,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及时与省、市卫生部门沟通、了解疫情最新情况;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提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目录和数量;适时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建议。

  2、县财政局: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县交通局:优先安排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人员及药品器械等物资的运输;组织乘坐交通工具人员的检疫、查验及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

  4、县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疫区封锁工作;负责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社会治安;监控、打击互联网相关谣言信息。

  5、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所)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学生进行晨检,对有发热和流感症状的学生及时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应急状态时,及时采取停课、停学、局部学生宿舍封锁等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全民健身意识。

  6、县民政局:负责疫情发生地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加强对敬老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社会捐助,并做好捐助物资的管理和发放。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负责抢救药品、设备试剂及消毒药械的储备和调运;及时为相关单位提供药品、器械、设备、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供货信息;组织开展对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猪肉产品等食品加工经营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

  8、县畜牧兽医局:加强对兽医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自身防护意识;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家畜禽养殖、屠宰(捕杀)等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活猪及产品的检疫监管,加大产地检疫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防病害猪肉上市;加强生猪防疫管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9、县文化旅游局:加大对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又不进行整改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及时发布旅行卫生安全提示和疫区旅行警告,部署旅游防控措施。

  10、县外事侨务办:负责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做好涉外事务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出境旅行安全提示,并指导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

  11、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积极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消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12、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相关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www.shangh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50411号
主办: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电子政务办公室
网站管理员邮箱:84877567@163.com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