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林木板材深加工
项目选址: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
投资方式:独资、合作
二、项目内容
利用商河县及周边县市丰富的林木资源,引进木材加工企业,提高商河林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项目建设条件
(一)资源条件
商河县现有林地面积(折合)374819亩,立木蓄积量达92万立方米,在立木蓄积量中可采伐蓄积量44万立方米。在现有资源中杨树占80%,杨木蓄积量74万立方米,可采伐蓄积量35万立方米。(详见附件)
今后五年,商河将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着力突破林业,大力支持鼓励兴建用材林加工企业,努力将林业培育成优势产业,将为用材林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产业基础
全县现有半成品加工厂55家,成品加工厂2家,但大多为原料初加工企业,产品附加值低,致使我县大量林木资源输出外地,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产业优势,急需引进规模化林木加工企业。
(三)市场前景
随着建筑业、室内装璜业的发展,木板材需求急剧增长。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年木板材需求量3600万立方米,国际市场年需求量3亿立方米。木板材生产加工能力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供求缺口,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木板材加工项目发展前景广阔。
四、配套政策
(一)税收政策:项目自注册之日起,8年内根据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二)收费政策:除环保、安监(仅限于压力容器)外,享受商河经济开发区封闭管理,税外无费的政策。项目建设期间,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外,所有县政府权限之内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除。
(三)土地政策: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万元,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工业项目用地,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地价标准与程序予以出让时,给予一定奖励。
(四)投资服务:园区管委会设有专门机构,无偿为企业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五)对于引进的林木加工规模企业,可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