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饰品加工
项目选址:商河县城区产业园
投资方式:独资、合作
二、项目内容
利用商河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引进以手饰品、室内饰品、发饰品、手机饰品为主的专业化饰品企业,建立饰品加工基地。
三、项目建设条件
(一)劳动力资源优势
商河县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每年新增剩余劳动力4000人。现有劳务输出机构15个,职业培训基地6处。2008年,外出务工人员达3.62万人次,主要分布在青岛、北京、天津等城市。2008年全县企业普通工人月工资800元左右,技术人员月工资1000元左右,人力资源充足且成本低廉。
(二)区位条件
拟选址的商河县城区产业园位于县城西南部,园区东临省道248线,北接省道316线,西临济商高速公路出口4公里,北距德龙烟铁路8公里。距离青岛港400公里,距离天津港240公里。区内实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路、通讯、通雨水管道、通污水管道、通燃气管道和土地平整。园区总体规划面积8.2平方公里,可为外来企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
(三)能源优势
济南、德州电网双路供电,电力充足;园区内建有天然气门站,日供气量40万立方米,2008年价格:一般用户2.2元/立方米,规模用户可优惠。
四、配套政策
(一)税收政策:项目自注册之日起,8年内根据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二)收费政策:除环保、安监(仅限于压力容器)外,享受商河县城区产业园封闭管理,税外无费的政策。项目建设期间,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外,所有县政府权限之内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除。
(三)土地政策: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工业项目用地,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地价标准与程序予以出让时,给予一定奖励。
(四)投资服务:园区管委会设有专门机构,无偿为企业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