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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证的办理
发布日期:2008-12-29浏览次数:字号:[ ]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事项编号

2

事项名称

林木采伐证

3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定实施主体

商河县林业局

5

实际实施主体

商河县林业局

6

责任科室

商河县林业局林政法规科

7

垂直层级

济南市林业局

8

横向层级

单独审批

9

申请人种类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

10

法定期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  

11

承诺期限

 7天

12

收费情况

收费 

13

收费依据

《山东省育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14

收费标准

1.木材、竹材按销售额的5%征收;

2.柽柳条、杞柳条、白蜡条、紫穗槐条等按销售额的2%征收。

15

年检情况

16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17

文件名称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山东省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18

申报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报条件

19

申报材料

1.林木采伐申请表    2.林木权属证明材料

20

受理地点

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21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填申请表        3.审核发证。

22

咨询/联系电话

0531-84870195

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5

公开范围

面向申请人

26

审核程序

1.审查申报材料     2.核准发证

27

责任部门(科室)

商河县林业局林政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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